【简  介】
被害人于刑事诉讼程序中之定位历经更迭,过去曾一度将被害人置于纯粹的客体地位,而更多的将诉讼目标置于被告身上。然而其后此一定位逐渐被扭转,例如通过犯罪被害人保护法等立法,尝试重新将被害人置于刑事程序的主体地位。但这种往主体地位过渡的程序建构仍未臻完善,如何有效建立适当的程序加强被害人于刑事诉讼程序的主体地位,颇值探讨。

【讲纲】
讲题一:从被害人诉讼参加论刑事讼诉结构与解构
主讲人:何赖杰教授
讲题二:刑事诉讼程序中被害人之角色再定位与程序影响评估-日本法之观点
主讲人:陈运财教授

与谈人:林超骏教授
与谈人:吴灿法官
与谈人:陈瑞仁检察官
与谈人:尤伯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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