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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燦院長首先對此議題之前置條件,即證據能力在臺灣之立法推移,及其與嚴格證明法則中之合法調查概念之區辯,略作說明,再依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1893號判決分析與案例有關之臺灣米蘭達警告(刑事訴訟法第95條第1項)之相關法律適用,及依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1441號判決探討證據排除(刑事訴訟法第158-2條第1項)主張逾期有無失權效之相關法律適用,最後說明系爭案例問題有關證據能力之判斷。...
以「供述證據」、「非供述證據」經典案例數則為題材,分析案例爭點,介紹思考層次,及提出判斷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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