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誠楊岳平林東茂廖蕙玟

《月旦法學雜誌》第298期 精彩內容



圖示說明:文章影音


家事事件法實務運用|許士宦
 
舉證責任實務發展之概觀──以舉證責任減輕之典型案例為中心|許政賢
學生訴訟權的大躍進?──從具體爭議的「可司法性」評司法院釋字第784號解釋|李惠宗
 
公立學校教師對年終考績及申誡決定之司法救濟──兼評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3月份第1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林明鏘
 

緊急仲裁人──仲裁庭組成前的緊急保全機制|藍瀛芳
家業傳承之模式選擇──閉鎖性公司與家族信託結合模式之運用及注意事項|王志誠
2016年至2018年間性別工作平等法判決之回顧|侯岳宏
 
評金管會最新金融整併法制之改革──兼論金融監理模式的選擇|楊岳平
 

論繼承回復請求權時效完成之效力──評釋字第771號解釋|鄧學仁
 
再談工程保證書的幾個問題──評析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585號判決|呂彥彬

實證法與準則──日本死亡協助法制現況|仲道祐樹 著、許恒達 譯
 

家族信託資產規劃|張大為、林志翔、許兆慶、王志誠、韓良
 
論金融法下的關係人交易監理─由實體管制到程序管控|楊岳平
 
荷蘭的死亡協助制度|林東茂
 
食安法第56條舉證責任分配之探討度|廖蕙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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