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保城朱敏賢郭大維羅名威
內容簡介
 

  • 一、證交法之行政法規制手段:1.行政謙抑原則之導入、2.證交法之行政法管制模式
  • 二、證交法爭議問題之一隅,證交法第6條第1項之「核定」及財政部76年9月12日(76)臺財證(二)字第00900號函之法律體系地位辦正

  • 主持人

    董保城 │東吳大學副校長

    報告人

    朱敏賢 │恆英法律事務所所長

    與談人

    郭大維 │臺北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羅名威 │眾遠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

    數位證據與區塊鏈證據的理論與實務NFT法律風險案例解析及合規建議金融科技監理與金融科技責任-初探去中心化與自動化金融下的責任法制開放銀行、開放金融及資料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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