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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1837號:定作人依民法第495條第1項請求承攬人損害賠償前應先請求修補?
民法第742條規定於物上擔保人之類推適用
立法形式與內容—以民法親屬編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為例
指示給付關係之不當得利—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239號判決
遺產分割協議之撤銷與請求代位分割遺產-簡評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1650號判決
終止收養關係事件案例演習──民事程序法爭點理論與實務系列
論文寫作、法學方法與法學發展
中國民法侵權責任編評析
請求權基礎、法之適用與案例研習
消費性定型化契約解除與終止條款之探討—以行動通信業務服務契約條款為例
權利濫用的標準
定期給付的不當得利有民法第126條規定短期時效之適用
對合夥及合夥人請求連帶責任得類推適用民法第28條
電桿為民法第六十六條第一項規定之定著物
公司機關之代表行為應類推適用關於代理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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