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業鑫【講義下載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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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主講人
陳業鑫 │ 業鑫法律事務所所長
【講座介紹】 ◆受雇時雇主要求你離職後兩年內不得在某區域開業,這約定有效或合法嗎?
◆受雇時簽的契約,離職時才發現離職條件不合理,甚至被要求罰款,此時如何才能維護自己的權益?
【講 綱】 - 醫師應有勞動權益意識
- 醫師納入勞基法規範
- 醫療院所可能與受雇醫師簽訂哪些契約
- 醫師如何看待勞基法適用議題
(1)如何判別自己簽的契約合不合理?
(2)五年長期約到了第三年才發現不合理之處,如何解約或爭取公平?
(3)想離職發現違約下場不合理如何主張?—義大醫院案
(4)競業禁止之適法及合法—景新中醫診所競業禁止案
(5)每周工時及時段安排(對象為非適用勞基法之醫師)
(6)如果真的覺得不公想違約,如何保護自己損失最小?
(7)雇主扣留執照,不發離職證明?
(8)萬一簽了不平等契約,如何解除或終止才能維護自己權益?
(9)契約只有一份,保留在雇主那邊,如何主張及保護自己?
(10)如何簽一份真正能保障自己的僱傭契約?
(11)萬一真的想告老闆,但自己非勞工,可以勞基法來主張嗎?甚者有何管道及方法可以保障自己?
從釋字778號解釋看醫藥分業與醫師調劑的未來從判決快遞看醫療訴訟之發展趨勢醫事鑑定與實質審判權之讓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