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俊仁【內容簡介】
報告人
陳俊仁 │ 成功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企業財報不實,每每涉及企業治理及財會主管,而財報不實的民刑事責任,更是有著明顯加重的趨勢。財報不實民刑事責任的加重,固然將可以發揮嚇阻的效果,但也正因為如此,對於財報不實民刑事責任的認定,更應審慎嚴肅看待。除了財報不實法律規範與學說理論的適用之外,法庭的攻防,往往影響民刑事責任的認定,因此本次演講將以我國實務案例為中心,以實際個案的法庭攻防為焦點。於實體法層面,討論個案事實與法律規範適用的類型;於程序法層面,討論不同個案的訴訟策略與主張的適當性,具體討論財報不實的民刑事訴訟實務。
【講綱】
- 相關案例
- 財務報告定義及財報不實構成要件
- 財報不實訴訟攻防重點—重大性
(1)重大性具體審酌
(2)「量性因子」與「質性因子」
(3)是否具備重大性應具體說明 - 財報不實民事責任
(1)發行人責任主體要件
(2)董事義務
(3)監察人義務 - 財報不實民事責任請求主體
- 財報不實民事賠償責任類型
(1)負責人係負推定過失責任
(2)交易因果關係
(3)損失因果關係 - 財報不實之刑事責任
內線交易及操縱股價投資人保護與財報不實內線交易的重大消息-以財報不實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