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立夫內容簡介
主講人
陳立夫 │ 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
都市計畫訂定或變更後,即發生規制計畫範圍內人民之土地使用行為,乃至使負有提供土地開發利益回饋之義務,影響人民權益甚鉅。為落實使人民就違法之都市計畫得提起訴訟以資救濟,使人民財產權及訴訟權受及時、有效、完整之保障,是109年1月15日行政訴訟法修正增訂「都市計畫審查程序」專章(109年7月1日起施行),開啟我國行政訴訟上法規範審查之先河,深具重大意義。
「都市計畫司法審查相關法律議題」講座,擬對此新設之都市計畫司法審查制度應有之理解要點予以闡述;內容含括:行政計畫之基礎概念、我國都市計畫概說、都市計畫司法審查之過往、都市計畫審查程序專章之重點、未來都市計畫審查之應有重點與難題。
【講 網】 - 基礎概念
(1)行政計畫與行政計畫法之關係
(2)計畫裁量之概念
- 我國都市計畫法所定都市計畫之概說
(1)都市計畫之種類‧內容及形成程序
(2)都市計畫內容之特質
(3)都市計畫之法律效力及性質
- 都市計畫司法審查之過往
(1)司法院釋字第156號‧第742號解釋
(2)行政法院相關裁判見解
- 行政訴訟法都市計畫審查程序專章之重點
- 未來都市計畫司法審查之應有重點與難題
以徵收方式解決未開闢都市計畫道路的可行作法都市更新事件的司法審查公共設施保留地相關法令與所有人受損情形都市更新法律與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