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文貴
內容簡介
 

主講人

陳文貴 │ 臺灣高等法院法官、玄奘暨中國文化大學兼任副教授

從證人恐因陳述致自己受刑事追訴或處罰者,有拒絕證言權之規定,分析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1309號刑事判決見解所涉及,有關被告不自證己罪權利、證人之具結作證義務、供述證據取得違反法定程序之證據能力、告訴人誣告並以證人身分作證時與拒絕證言權之關係,以及法官的憲法拘束與義務的一連串問題。


【講 綱】

影音內容

PART(1_4)
  • 00:00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1309號刑事判決案例事實
  • 20:32證人之拒絕證言權
  • 23:44被告緘默權之源流
  • 25:16刑事訴訟法之相應規定

  • PART(2_4)
  • 04:23違反告知義務之法律效果

  • PART(3_4)
  • 00:00於證人以外『被告』案件之證據能力
  • 11:10告訴人以證人身分所為之證述
  • 29:26誣告罪與偽證罪之關係

  • PART(4_4)
  • 13:25法官法律解釋之界限
  • 數位證據的類型、爭執與盲點刑事再審程序新探刑事證據能力判斷的案例研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