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承宗
內容簡介
 

《主講人》

古承宗│成功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課程簡介】

刑法總則為大學一年級的必修課程,內容為所有犯罪一般性的歸責條件。本課程從犯罪結構與犯罪評價階層出發,並且結合行為規範與制裁規範之功能體系,說明刑法總則篇的各項歸責條件,例如故意、客觀歸責理論、未遂犯、不作為、犯罪參與等。不可否認,基於每周四小時的授課時數,授課教師不可能講授所有的刑總議題,但仍致力於提出完整的理論分析,使學習者理解各項議題背後的原理與應用。

【課程特色】

  • 1.細緻解析要件內涵
  • 2.案例式教學促進思辨
  • 3.強化刑總、刑分之串聯

  • 【講 綱】

  • 1.刑總導論(1)
  • 2.刑總導論(2)
  • 3.構成要件該當性─導論
  • 4.構成要件該當性─因果關係與客觀歸責
  • 5.因果關係與客觀歸責
  • 6.主觀構成要件─故意
  • 7.阻卻違法事由─導論
  • 8.阻卻違法事由─被害人承諾
  • 9.阻卻違法事由─正當防衛
  • 10.阻卻違法事由─緊急避難
  • 11.阻卻違法事由─依法令行為
  • 12.罪責導論─不法意識
  • 13.罪責─容許構成要件錯誤
  • 14.罪責─原因自由行為
  • 15.不作為犯
  • 16.未遂犯
  • 17.不能未遂
  • 18.過失犯
  • 19.犯罪參與論(1)
  • 20.犯罪參與論(2)
  • 財產犯罪的案例解析與方法論新修正刑法第190條之1作為抽象危險犯或累積犯之辨證以病人為中心的告知說明與同意德國犯罪理論與案例解析的連動—兼論容許構成要件錯誤案型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