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兆昱李玉卿
內容簡介
 

與其固守法條文字,認為雇主不能訂定勞工應於合理期限前申請特別休假之內部規則,因而造成勞資爭議,甚至於被法院認為勞工係違反誠信原則之嚴重後果,不如正面允許雇主得於工作或請假規則中訂定特別休假之申請程序。


報告人

周兆昱 │中正大學法學院教授

與談人

李玉卿 │最高行政法院法官

論勞工保險年資之採計──評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9年度訴字第411號判決雇主職場性騷擾防治義務之實務發展與修法『職場與法律』實務與案例解析(一)2022勞動法之繼往開來論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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