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名

我國醫療糾紛處理法規範之研究

作者

研究生:李美玉
指導教授:郝鳳鳴

中文摘要
    本論文共分六章,其內容架構如下:
    第一章:緒論。首先說明本文之研究動機與目的,次就本文所欲採用之研究方法做一說明,並就本文之研究範圍做一個界定與限縮,最後提出本文之研究架構,使讀者對本文有一事先之概念與瞭解。
    第二章:醫療糾紛處理之概念。本文欲以醫療糾紛為核心,探討我國醫療糾紛處理法規範之問題。惟在進行此研究之前,需要針對此議題之相關概念做一釐清。因此,本章首先對於醫療行為、醫療事故,及醫療糾紛之概念加以論述,並對醫療糾紛當事人與醫療糾紛處理機構做一概念說明。
    第三章:我國現行法規範之醫療糾紛處理模式。本章首先將醫療糾紛當事人所採取之糾紛解決手段,按其爭訟程度之輕重概分為「訴訟外紛爭處理模式」與「訴訟上紛爭處理模式」;其次,再分別簡介其下位之各個可以用作現今醫療糾紛處理之方式;然現行法規範之各該醫療糾紛處理模式在具體適用於醫療糾紛問題的處理時,產生何等的缺失,本文亦將一併予以探討。
    第四章:瑞典與中國大陸醫療糾紛處理法制。醫療糾紛之處理,不僅涉及醫療機構、醫事人員、病人及其家屬之權益,另影響整體醫事人員之行為與醫療機構提供之醫療服務品質,甚至社會亦因之付出慘痛代價。在歐、美等先進國家早已成為一獨立研究之課題,甚至彼岸之中國大陸也早我們一步對於醫療事故的處理明文立法;但醫療糾紛此一早已存在的、日益惡化的社會問題,在台灣法制面卻長期受到忽視,無論在學界或實務界均欠缺系統性的研究,甚至缺乏法界與醫界整合性的溝通,故到目前為止,有關醫療糾紛之處理,亦無一貫的程序讓醫療糾紛當事人可資依循,其等遇到紛爭時手足無措之窘境,可見一般。因此,本文於此部分將以瑞典之「病人賠償保險」(Patient Compensation Insurance)為例,簡介國外醫療糾紛處理機制與中國大陸「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之法制內容及其架構,並作適度之評析,以為我國將來醫療糾紛處理特別立法之參考。
    第五章:我國醫療糾紛處理法草案之探討。我國目前關於醫療糾紛處理之法律提案,有行政院函請審議之「醫療糾紛處理法草案」、立法委員邱永仁等提案之「醫療糾紛處理法草案」,及前立法委員沈富雄等提案之「醫療糾紛處理及補償條例草案」。於此,本文試將前開三種版本之草案規範內容,按照一般處理醫療糾紛的流程而為歸類,大致區分為醫療糾紛之「處理機構」、「處理對象」、「處理方式」、「處理程序」、「處理之財務制度」及「處理之效果」等部分,並於各該部分別就其等之規範內涵略作比較及分析後,次再指出本文檢視該等規範所發現之問題並表達個人之見解,希冀將來立法者無論採用哪一版本之草案,均能修正本文所指出之缺失後,再予通過。
    第六章:結論與建議。本章主要綜合前面各章所探討之重點與結論,加以總整理,並按本文研究後之心得,提出研究成果及個人淺見,以供今後立法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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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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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醫療糾紛處理法規範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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