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投訴的那個人,有的時候,真的很冤!
文章發表:2018/05/21
马老师
周末,值班,行政办公楼保安赵大哥将一老一少两位男士带到办公室,年龄大一点的是父亲,今天刚出院,年轻的是患者儿子,因有问题需要反映,找到办公楼,希望能面见院领导,情绪较为激动。
父子二人坐定后,我先问明了情况。
患者昨天上午入住某病房,下午16:30行****切除术, 今天8:00左右办理出院,出院结算完后,护士通知患者还有一个病理费用300块钱没记账,因已经没办法在住院费用里记账,要求患者到门诊交费。患者认为,忘记记账不是患者的责任,出院后门诊收费不能报销,加重患者经济负担。患者要求医院承担不能报销的部分费用。同时投诉通知交费的护士态度差,因为医院错误导致患者额外负担费用,护士没有一丝歉意。
联系病房护士长:护士长表示,这件事情本身和病房没有关系,值班护士替病理科代为通知收费,反被投诉,非常冤!
联系病理科:病理科17:00正常下班,没有夜班,该患者应该是17:00以后取的病理,手术室当天未送标本,第二天送过去的时候患者又出院了,不能正常计费不是病理科的责任。以前也有过这种漏计费的,取报告的时候补上可以啊,没有患者投诉过!
联系手术室:日间手术住院时间短,漏计费是科室间沟通不畅的问题,手术室无法单独解决问题。
一圈电话打下来,一无所获。
内部责任无法确定不是对外推诿责任的理由,作为医院,确实存在问题,患者因无法报销所造成的经济上的损失确实是院方过错导致的,金额虽然不大,问题性质应该没有争议。
初步解决方案:道歉,取得患者谅解,了解患者有无进一步要求。
我再次来到接待室,对等待调查结果的父子二人诚恳道歉,因为医院部门间工作配合没有做到无缝连接的问题确实导致患者100元左右(报销比例一般为70%左右)的经济损失,希望患者谅解,医院内部对该问题一定协调有关部门召开协调会,改进管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患者看我态度诚恳,表示其投诉目的已经达到,100块钱,甚至300块钱的经济损失不是不能承受的,再说这钱也是花在自己身上了,院方有面对问题并改进管理的态度就可以了。
怀着感激的心情送走这父子二人,对于这个没有人身损害后果、涉及财产损失金额较小、医患双方冲突也不大的投诉,我还是有一些话要说。
有过投诉处理经验的医院管理者可能都有体会,投诉问题涉及部门越多,解决起来,效率越低下,有的问题甚至无解,最后陷入不了了之的尴尬。本文不评价对错,只提几点建议,希望医院管理者们深度思考。
一、除了医疗护理质量,服务的缺失对患者获得感的影响涉及面更大,进而影响更多患者的再次选择。
医院缺陷管理中,最受重视的一般为重大人身损害后果事件,因为此类事件医患冲突较大,医疗机构负面舆情压力大,涉及赔偿数额大,解决成本高。但此类事件一般在医院负性事件中比例非常低,且大部分涉及技术性问题,非短期能通过提升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大部分无人身损害后果的事件作为未造成后果事件、临界差错事件、一般服务缺陷投诉事件管理,医疗机构普遍重视程度较低。作为受众数量来讲,一般服务缺陷导致患者获得感降低可能会更加影响患者的评价,进而直接影响其再次就医的选择,该影响力也会直接或间接辐射其一定范围内的生活圈。
二、团队意识薄弱的直接后果就是,每一个人都有可能代人受过。
个体组合成为团体,每个人都是团体的一分子,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牵一发而动全身,说的都是个体或细节对整体或大局的影响。做好分内事,不只是说做好你工作职责之内的事情,还包括成为一个好的队友,做好协作。
具体到医院管理,这些场景可能不陌生:等待就诊时间长,投诉门诊护士态度差,门诊量大,关护士什么事儿?预约就诊率能不能再高,准点就诊率能不能再高?门诊退费程序繁琐,投诉收款员,管收款员什么事儿?临床医生开出辅助检查申请,医技科室医生评价检查的合理性,临床医生被质疑过度检查而遭投诉。评价人适格吗?请思考。
凡此种种,被投诉的不一定有问题,没被投诉的也不一定没问题,代人受过的原因,或是系统的问题,或是他人无心之失。
三、发生问题后,更多思考的应该是,我还能做些什么,而不是,别人做错了什么。
发生问题后,对于不涉及团队协作的问题,作为当事人,我们习惯性的会寻找外因,如果涉及团队协作,则会习惯性的审视他人,这是一种出于自卫的本能,绝无恶意。这种缺乏自省意识的本能除了可以暴露个人素养外,更深层次暴露的是系统管理的科学性。鼓励是否缺失?惩罚性是否有效?机制问题个人买单是否合理?对问题的理解是否过于局限?.......
审视他人并非一无是处,站在自己的角度考虑问题,难免主观,希望大家审视他人的同时不忘审视自己,同时,接纳他人的审视。这就是毛主席他老人家讲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放之四海而皆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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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老师
- 医患纠纷处理一线的医院管理人员,工作经历包括临床护理、护理管理、医疗安全管理、护理学院法学课任课教师、律师,对于医院安全管理既有实战经验,又有理论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