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編輯與基因改造食品之分界與規範

文章發表:2019/08/19

黃浥暐

壹、新訊快遞*

針對基因編輯食品的上市問題,日本專家審議會於2019年3月發佈了一項建議報告,認為「如果所使用的技術不會將外來基因或部分基因留在目標生物體中,則不需要進行安全性篩查。」此建議極可能被日本厚生勞動省(Ministry of Health, Labour and Welfare)採納,在今年內或將允許基因編輯的食品銷售給消費者而不進行安全評估,為CRISPR等基因編輯技術使用於日本國民消費的植物和動物產品上打開大門。

2018年12月日本政府曾發布建議草案並徵求公眾意見,但消費者團體表達了對該草案的反對意見。日本消費者聯盟與其他團體一起發出請願,要求規範所有基因編輯作物的種植,以及對所有基因編輯食品進行安全審查和標籤。

貳、評析

各國對於出現在市場已久的「基因改造食品」(genetically modified (GM) foods)已建立不同的管理措施與標示規定,但如何控管「基因編輯食品」(gene-edited foods)則仍舊是國際上備受爭議的問題,主要是對於其是否落於「基因改造食品」的範疇中、是否要以相同的標準進行管理。新的基因編輯技術—CRISPR是一把精準的分子剪刀,可直接對生物體的基因進行刪減與更改,產生「致突變作用」(mutagenesis)來改變基因表現。運用在農業上,可快速改良作物的抗病能力、產量及營養價值,比如產生抗旱的玉米、抗褐化的蘑菇、不易造成乳糜瀉的小麥等。相較之下,基因改造作物則是利用基因工程技術,將另一個生物體的特定基因透過「基因轉殖作用」(transgenesis)帶入目標生物體、產生基因重組,進而改變生物的性狀。數千年來,傳統育種法(conventional breeding)依賴的是植物的自發性突變,從自然界中挑選出具有特殊表徵的變異植株,再透過反覆的雜交與回交,篩選出具有特定性狀的作物。近百年來更發展出突變育種法(Mutation breeding),以游離輻射(如γ射線、X射線)或是化學誘變劑(如甲基磺酸乙酯、硫酸二甲酯)使作物種子產生隨機突變的方法,以得到大量的作物變異體,作為與栽培種雜交的樣本1。由於基因編輯技術並未如基因轉殖技術引入外源基因,故目前學界的共識認為與傳統育種法或突變育種法的效果較為接近,僅是更高效、更精準的方式得到我們想要的基因表現。2018年3月,美國農業部(U.S.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發表聲明,認為只要基因編輯的植物不包含任何外來遺傳物質,將不會對使用CRISPR等基因編輯技術產生的作物採取任何管制措施2,即是為此種想法背書。

現在,日本似乎將遵循美國的例子。根據日本專家審議會於2019年3月發佈的建議報告,稱「如果所使用的技術不會將外來基因或部分基因留在目標生物體中,則不需要(對基因編輯食品)進行安全性篩查。」基於此目標,專家小組認為在尊重產品專利資訊的條件下,可合理要求廠商提供有其關編輯技術、被修改的目標基因等資訊並公開,若關於編輯技術的細節不充分,仍可能會要求該產品進行安全性評估;而對於基因編輯食品是否應貼上標籤的問題,建議報告中則未直接作出結論。厚生勞動省預計將在今年內對基因編輯食品政策做出定論,並很大程度上遵循專家審議會的建議,建議報告的草案也已發佈在厚生勞動省的網站上。儘管法令傾向寬鬆看待基因編輯食品,但日本的消費者是否願意接受還有待觀察。以基因改造食品為例,日本政府雖已批准出售經過安全測試並有標籤註明的基因改造食品,但公眾的謹慎態度仍限制了消費,並導致大多數日本農民避免種植基因改造作物。

與美國與日本政府不同,歐盟現階段對於基因編輯食品的態度則不如預期樂觀。2015年法國小農聯盟組織(Confédération Paysanne)聯同另外八個團體,在地球之友(Friends of the Earth, FOE)的幫助下,要求法國政府將所有以「致突變作用」(mutagenesis)產生的作物,以基因改造食品的相同標準來標籤和列管;法國政府在2016年把此案轉介到歐盟法院(European Union’s Court of Justice)。2018年7月,法院做出裁定,認為「任何經致突變作用產生的生物皆屬於基因改造生物並應受『歐盟基因改造生物管制指令』規範」(” organisms obtained by mutagenesis are GMOs within the meaning of the GMO Directive”),理由是「以非自然的方式改變了生物體的遺傳物質」(”methods of mutagenesis alter the genetic material of an organism in a way that does not occur naturally”)3。意即基因編輯作物—即使並未利用轉殖技術插入外源基因—仍須經過與基因改造作物相同的冗長審批程序。專家估計,通過審查的總花費大約3千5百萬美元,只有大型企業能負荷,因此排擠了小型生技公司、學術機構及非營利組織,對於基因編輯作物的發展極為不利,更有學者認為此裁定「對歐洲農業生技帶來致命打擊」4

綜觀來看,科學界、政府、法院與一般消費者對於基因編輯食品的認知往往存在差異,這在新興技術的發展過程中並不罕見。對生物的基因進行「編輯」與「改造」的分界線在哪?「致突變作用」與「轉殖作用」各自對生物體帶來何種變化?基因編輯或基因改造是否會對於環境與人體造成不良影響?這些問題能否正確地被理解與解釋,將是基因編輯食品未來發展的關鍵。

參、延伸閱讀

  1. 余祁暐;張羽萱;譚中岳,國際農業基因編輯科技發展現況與趨勢分析,農業生技產業季刊,2018年09月,總號:55,15-21頁。
  2. 吳昌鴻,歐洲法院裁決基因編輯技術符合基因改造定義並應受管制,科技法律透析,2018年11月,30卷11期,6-8頁。
  3. 月旦醫事法編輯部,基因改造食品的美麗與哀愁,月旦醫事法綜探研究(一),2018年07月,1-7頁。

註釋

  • Science. " Gene-edited foods are safe, Japanese panel concludes". https://www.sciencemag.org/news/2019/03/gene-edited-foods-are-safe-japanese-panel-concludes?fbclid=IwAR1BMZ_gCZDIB_Gwf2aH7TYVQTl-1HTTiUKOf2S7PH-FKuJQ-ltRHorgne0 (Last visited: 7.23.2019) 返回內文
  1. https://agritech-foresight.atri.org.tw/article/contents/1530 (Last visited: 7.23.2019) 返回內文
  2. Kristen V. Brown, The USDA Just Gave the Green Light to CRISPRd Food. Gizmodo. https://gizmodo.com/the-usda-just-gave-the-green-light-to-crisprd-food-1824213151(Last visited: 7.23.2019) 返回內文
  3. 返回內文
  4. Science. “European court ruling raises hurdles for CRISPR crops.” https://www.sciencemag.org/news/2018/07/european-court-ruling-raises-hurdles-crispr-crops(Last visited: 7.23.2019) 返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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