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主講人
廖建瑜│ 高等法院刑事庭審判長兼法官

【講座介紹】
醫療訴訟審理中藉由鑑定之證據調查,以釐清醫師做了什麼(事實認定)、醫師應該做什麼(注意義務)、醫療處置(作為或不作為)與結果之因果關係,甚至損害範圍的認定與分配,鑑定證據之證明力扮演重要角色,而從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民事醫療判決之實證研究,使用鑑定比例達89.9% 即可得知,而委託鑑定對象,又以衛生福利部醫事審議委員會(簡稱醫審會)達84.7%,故可以說醫審會獨占了醫療鑑定的業務。然而醫審會有其機關鑑定先天之缺陷,法院要如何克服並正確提出有助釐清醫療行為中真正重要之待鑑定事項,並且設法解讀鑑定結果,賦予適當之證明力,必須先理解醫審會鑑定有何問題,進而去蕪存菁,做好鑑定前準備,並且要求兩造當事人審前協力,以節省複數鑑定所造成時間耗費及後續訟爭。
【講 綱】
1.醫療訴訟醫審會鑑定之問題
2.醫療訴訟醫審會鑑定前之準備
3.醫療訴訟醫審會之正當訴訟程序
4.醫療訴訟醫審會鑑定解讀
5.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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