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講人:王怡蘋 臺北大學法律學系 教授
發表日期:2024/1/15(一)
講座名稱:不當得利案例研討:第三人利益契約、指示給付
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1837號:定作人依民法第495條第1項請求承攬人損害賠償前應先請求修補?(試聽)-主講人:杜怡靜教授
法定代理人就不利於限制行為能力人之事項應無同意或承認之權限(試聽)-主講人:戴瑀如專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