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會計財稅網
首頁搜尋結果:公司秘書

搜尋結果

2026/02/11
公司治理主管一職源自於1902年英國普通法所規範的「公司秘書」,在臺灣,則是分別由2016年「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2018年「上市公司董事會設置及行使職權應遵循事項要點」正式確認其角色與職責。  
2018/04/18
目前公司法修正草案規定公司得依章程規定置「公司治理專職人員」,協助董事、監察人忠實執行業務及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其職權範圍除依法律規定外,主要取決於公司章程及公司與公司秘書間之契約。公司秘書為公司之代理人且受董事會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