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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月旦財稅實務釋評 202602 (74期) 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與估價專業判斷餘地【月旦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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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篇名

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與估價專業判斷餘地【月旦時論】

英文篇名

Market Value Appraisal and the Scope of Professional Judgment in Land Expropriation Compensation

作者

陳明燦

閱讀核心

按土地徵收條例第30條第1項所稱「徵收當期之市價」之意涵,依徵收細則第30條第1項規定,係指徵收公告期滿次日起算第15日經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之當期市價。則從「文義解釋法」之視角言,被徵收地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地政)機關應於該日決定(確認)被徵收地之補償市價,固有所據。然而土地徵收之內容係由一系列之行政行為(處分)所組成者,其包括徵收之申請、核准與實施三大階段。需用土地人於向內政部申請徵收土地時,必須擬具計畫書,依據同條例第13條之1第1項第16款規定,「應需補償金額(作者按:市價補償屬之)總數及其分配」為法定應載明之事項,則依時間邏輯觀點以論,該市價補償數額早於需用土地人申請報核徵收計畫書時,應屬「已決定」者,而非遲至徵收計畫書被「核准」或「公告期滿」之時間點。是故土地徵收計畫書之申請報核(市價補償數額之估算)及其核准公告(市價補償數額之確定)存有時間落差。

關鍵詞

土地徵收補償市價市價查估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估價專業判斷餘地

刊名

月旦財稅實務釋評

期數

202602 (74期)

起訖頁

005-011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DOI

10.53106/270692572026020074001  複製DOI  DOI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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