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懂判決:會計
文章發表:2021/12/03
要保人若未盡據實說明義務,保險公司得依保險法第64條規定解除契約,但如已先口頭告知該招攬業務員,保險公司是否仍能解除契約?又若當事人誤認保險契約已解除,而僅以侵權行為向保險公司起訴請求,晚於訴訟進行中才追加依保險契約請求給付保險金
文章發表:2021/11/05
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事業亦不得為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本條文基本上係公平交易法其他條文的「補充原則」,適用時應先檢視「限制競爭」之規範(獨占、結合、聯合行為及垂直限制競爭等)
文章發表:2021/10/15
量能課稅原則在租稅法領域是具有憲法基礎的重要原則,如何計算稅基始為公平,並能在保障人民生存權與確保國家稅收間取得平衡,立法者於決定「損益通算」之範圍而立法時似乎已做出選擇。
文章發表:2021/09/10
我國屬島嶼型經濟,對外貿易占我國經濟活動非常重要的地位。關於跨國交易所衍生之各種法律關係,以及此等法律關係所可能產生之相關民事糾紛,基於民事訴訟舉世共通的「以原就被原則」,有相當大的機會在臺灣的法院進行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