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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正刑法第190條之1作為抽象危險犯或累積犯之辨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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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報告人
古承宗 │ 中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 問題意識
- 環境污染與社會損害性的意義關聯
- 環境法益作為「集合法益」
- 新修正之不法構成要件為累積犯?
- 本次修法之評析
- 結論
延伸閱讀
- 陳玉萍,刑法第190條之1修正條文之前世今生,月旦法學教室,第191期,2018年9月,47-58頁。
- 古承宗,刑法第190條之1作為「累積的具體危險犯」,月旦法學雜誌,第276期,2018年5月,43-6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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