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主講人

陳文貴 │ 臺灣高等法院法官、玄奘暨中國文化大學兼任副教授

從證人恐因陳述致自己受刑事追訴或處罰者,有拒絕證言權之規定,分析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1309號刑事判決見解所涉及,有關被告不自證己罪權利、證人之具結作證義務、供述證據取得違反法定程序之證據能力、告訴人誣告並以證人身分作證時與拒絕證言權之關係,以及法官的憲法拘束與義務的一連串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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