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主講人》
吳從周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特聘教授

【課程簡介】
- 本課程著重於對現行各種之債作「類型化」之架構性觀察,特別是以契約類型之特徵,對二十七種有名之債(25種契約、2種單獨行為)作如下六大類之契約分類,包括:
- 1.財產權讓與契約
- 2.物供他人使用收益契約
- 3.勞務與工作物給付契約
- 4.具共同團體性之契約
- 5.債權有價證券化
- 6.承擔風險契約
- 此外,扣除民商合一之商行為類型,本課程挑選其前述三大類型中屬於重要之代表性民事契約作為優先授課對象。
【課程目標】
- 整體性掌握各種之債外,同時著重縱向整合與連結民法總則及民法債編總論之學習成果,對照觀察各種之債彼此之橫向關聯,作為驗收整個民事財產法學習的總複習與總整理。
【講 綱】
- 1.債編各論緒說
- 2.現行民法債編之外部體系
- 3.買賣契約
- 4.買賣契約(特種買賣)
- 5.互易契約
- 6.租賃
【講義下載說明】
![]() |
|
民事實務之當前論爭課題吳從周
|
本書針對近年來民事實務上諸多重要之論爭課題所發表之期刊論文共十三篇,包括借名登記、違章建築、公同共有債權之行使、支付命令之修法等重要見解,作者試著提出看法與實務對話,期並許本書能夠盡到「學術為實務作準備」的研究者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