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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法總論二─法定之債
地 點:3000元
購買連結:http://www.angle.com.tw/book.asp?BKID=14930
內容簡介
主講人
陳忠五 │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特聘教授
【課程簡介】
- 本課程以「民法債編總論二」為講授內容。亦即,以3種主要的法定之債類型: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侵權責任,其發生原因及法律效果,為講授重點。
- 全部課程分為14單元,各單元設有主題,配合圖解講義,搭配白板說明,依課程進度進行。每單元講授約3小時,另提供補充閱讀資料。
- 課程目標,在傳授債法一般理論的基本原理原則,認識債法的理論體系構成及實務運用情形,並傳授法律思考方法,培養法律人邏輯思考、多角度思考及綜合思考判斷的能力。
課 程 網 要 | |
講 綱 | 補充資料 |
1.債法體系 | 1、課程說明 |
2.無因管理 | 1、無因管理最高法院裁判導讀 |
3.不當得利(1) | 1、不當得利法上的利益與損害概念 |
4.不當得利(2) | 1、給付類型不當得利的最新發展 |
5.不當得利(3) | 1、不當得利最高法院裁判導讀 |
6.侵權責任(1)─緒言 | 1、重新思考身體健康權 |
7.侵權責任(2) | 1、「侵害利益」與一般侵權責任 |
8.侵權責任(3) | 1、侵害債權的侵權責任-學說與實務現況分析 |
9.侵權責任(4) | 1、承租人允許使用房屋之第三人自殺致房屋成為凶宅之損害賠償責任 |
10.侵權責任(5) | 1、侵害他人身體健康,被害人父母的慰撫金請求? |
11.侵權責任(6) | 1、病患手術後成為植物人,進而死亡的損害賠償責任 |
12.侵權責任(7) | 1、法人自己行為的侵權責任 |
13.侵權責任(8) | 1、論消費者保護法商品責任的保護法益範圍 |
14.侵權責任(9) | 1、校園運動設施肇致學童損害的國家賠償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