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主講人


封昌宏│成功大學法律系兼任助理教授


莊世金│萬騰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講座介紹】

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原本是一種民事法律關係,但在被繼承人死亡時,生存配偶若可行使這項請求權,會降低被繼承人的遺產,有減輕遺產稅的效果。然而,在申報遺產稅時申報所列報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與民事法行使之剩餘財產差額請求權兩者不盡相同。本之課程乃就其中的差異性予以分析,以供實務上應用。

一、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法源

  1. 民事法的規範
  2. 遺產及贈與稅法的規範

二、民事法與稅法共同適用的原則

  1. 可行使的事由
  2. 婚前與婚後財產的區分
  3. 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的財產

三、民事法與稅法的歧異之處

  1. 行使的方式
  2. 財產價值的計算
  3. 扣除金額的計算

四、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稅務規劃

  1. 死亡前二年內贈與的影響
  2. 給付標的物的選擇

五、結論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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