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日本《刑法》第43條但書規定,“因自己的意思中止犯罪的”成立中止犯。對於何為“因自己的意思”,一直以來作為中止犯的任意性要件,引起了巨大爭議。本主題想通過分析日本既往的刑事判例,達到下述三個目的:(1)嘗試梳理判例對犯罪中止的任意性判斷的基本態度;(2)分析判例是基於何種判斷要素、採取何種判斷標準來判斷任意性的;(3)梳理判例中的任意性判斷與中止行為的認定之間的關係。

主講人:

王昭武 │雲南大學法學院教授

主持人

姚培培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副教授

與談人:

蔡燊 │北京林業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法學系講師

劉潤澤 │西北政法大學刑事法學院講師

楊緒峰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副教授

汪薩日乃 │內蒙古大學法學院講師

何龍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講師

趙新新 │上海政法學院警務學院講師

毛乃純 │鄭州大學法學院講師

鄭軍男 │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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