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主講人

范文清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專任副教授

黃士洲 │臺北商業大學財政稅務系專任副教授

【講綱】

  • 一、問題的提出
  • 二、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第1項第1款的規範意旨及其疑義
  • 三、繼承權之概念
  • 四、量能課稅原則作為系爭規定違憲審查基準
  • 五、比例原則作為系爭規定違憲審查基準
  • 六、系爭規定未考慮配偶經濟貢獻,一律課徵遺產稅、未侵害憲法所保障之平等權
  • 七、系爭規定並不影響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合憲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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