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主講人

林慶郎 │臺北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詹森林 │政治大學法學院講座教授

呂彥彬 │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講綱】

  • 民法第246條「不能之給付」之範圍解釋
  • 出賣他人之物,屬於哪種不能?
  • 構成要件之發展:嚴格化「出賣他人之物」的定義,以限縮適用可能性
  • 相對無效時,誰可以主張無效?
  • 台、法法制之比較—兼論我國之啟發?
  • 免費試聽

    完整影音

    數位整合服務
    產品服務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號7樓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