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主講人

邱羽凡 │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副教授


【簡 介】

  • 1.勞爭法第54條第1項所訂羆工投票的法律意義
  • 2. 「罷工投票程序係保障會員向內部表達支持罷工與否之意思表示程序,確保工會民主及罷工正當性,效力存在於工會內部」,罷工投票是否符合本項規定,實無雇主得置喙之餘地,亦非雇主得據以主張罷工達法而請求損害賠償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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