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講人:李建良 特聘研究員兼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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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講人
李建良 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特聘研究員兼所長

本週介紹李建良所長在『狀態責任與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為中心』講座中,先以民國97年的一個案例作為引言,帶出不同的義務類型,以及藉由臺中高等行政法院之判決,解釋其與法律不朔及既往之關係。 ☞由此觀看完整講座影音
錄製時間:202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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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上之狀態責任與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上)──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為中心/李建良 |
現代國家的行政法學,根基於節制公權力的法治理念與保障人權的規範旨趣。法學之所由生及其開展之道,不外乎法制建置、法學研究與實務運作的交互演替,所涉面向大抵涵蓋法概念、法規範、學說理論與司法實務,究此四端,亦為行政法之為學要義,所由各異,既要綜而覽之,又須區而辨之,然後可以近乎條理思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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