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人:許恒達 教授
發表日期:2022/6/17(五)
講座名稱:竊盜與收費設備詐欺的規範界限: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9年度六簡字第36號暨第114號刑事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及所屬法院民、刑事類具參考價值或足資討論裁判評析 致詞-1_5-致詞貴賓:李彥文
竊盜與收費設備詐欺的規範界限: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9年度六簡字第36號暨第114號刑事判決-3_5-與談人:潘韋丞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