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築物及其基地同屬於債務人所有者,得併予查封、拍賣——最高院113台抗33
  2. 再審之訴追加——最高院112台抗1121
  3. 消保法商品責任所保護之客體是否包括商品本身缺陷所生之損害——最高院111台上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