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智慧財產權法教義學-第六講-商標法上的注冊商標不使用抗辯制度-報告商標廢止於註冊商標指定使用商品或服務之範圍判斷—評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133號行政判決商標功能性與識別性之關聯性—評智慧財產法院107年度民商上易字第3號民事判決開設分店之商標善意先使用限制─評智慧財產法院102年度民商上字第22號民事判決第一次銷售之擬制同意與權利耗盡:評智慧財產法院105年度民商上字14號判決從選擇權理論重構商標侵害損害賠償─從105年度民商上易字第1號民事判決談起商標使用與著名商標保護案例研析商標表彰來源功能之發揮及原產地標示之合理使用抗辯—評智慧財產法院105年度民商訴字第24號民事判決電視節目之商標性質─評智慧財產法院104年度民著上易字第16及105年度民著上易字第1號民事判決商標侵害損害賠償─合理權利金、侵害所得利益、法定賠償額非作為商標使用之指示性合理使用?—評智慧財產法院104民商訴31號判決商標售後混淆之研究—評智慧財產法院104年度民商上字第13號民事判決識別性之再思考:評智慧財產法院103年度行商訴字第83號判決商標權保護相關消費者對商標熟悉程度與商標反向混淆之判斷—評智慧財產法院103年度行商訴字第151號行政判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