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聰富
內容簡介
 

《主講人》

陳聰富 │臺灣大學講座教授 

 

【課程簡介】

 

【講 綱】

 

民法總則,陳聰富,

   

  

民法總則

陳聰富

  以法院裁判的實務案例為主要素材,闡釋法律概念的精義,演繹實際案例的應用。

  為節省篇幅,放棄鉅細靡遺的教科書書寫方式,對於實務上極少應用的名詞解釋,及理論上不具重要性的概念,一概略而不論。

  兼採歐洲民法新近發布文件(如DCFR及PECL)的規定,展現臺灣法院及外國法制的最新發展趨勢。

 

違約歸責原則與解約之重大違約事由不動產用益債權契約的物權化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消滅時效起算時點之研究-中石化污染案與RCA污染案之評析損害賠償(之債)作為公因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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