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萬能張志偉林明鏘陳愛娥法思齊

《裁判時報》第82期 精彩內容



圖示說明:文章影音


藥害救濟法之法律明確性與健康權、生存權──大法官釋字第767號解釋評析|李仁淼
 
電桿為民法第六十六條第一項規定之定著物|蔡瑄庭
遺產分割協議之解除──評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732號民事判決|李玲玲
 
內線交易犯罪所得計算之再探討|陳彥良
 
三審判決不利益變更原則的適用──評最高法院107年台上字第3357號刑事判決|柯耀程

我國再議與交付審判之檢討——兼論檢察審查會制度之引進|許家源
國民刑事參審草案證據開示制度與「卷證資訊獲知權」之衝突──兼論日本證據開示制度理論之缺失|李怡修

法官為司法審查的點石成金術──從釋字第177、371、407及617號解釋論審判中合憲性解釋的功能|李念祖

由訴之三要素談如何撰寫訴訟書狀──請求所有權移轉事件|王聖惠

惡勢力認定標準之司法大數據報告|吉大;樊江濤
 

公司法與投保法──投保中心之代表訴訟權不及於已卸任董事(106台上2420)|邵慶平

藥害救濟制度與問題研析|余萬能
 
行政自主餘地與司法審查|張志偉、林明鏘、陳愛娥
 
性、猥褻與色情言論的管制─From Morality to Child Protection|法思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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