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文章內容簡介
主講人
湯文章 │ 律師

不動產因具有高價值之特性,向來是債權人實現債權之重心,同時也是債務人財產權之核心,兩者無不在執行程序進行中卯足全力為實現債權及保護財產權,從而各種執行爭議事件層出不窮。 執行既然作為「債權實現之終局及果實」,因為具備高度的技巧性,若因程序爭議而妨害債權人實現債權或侵害債務人之財產權,勢必使得判決等執行名義失去 法律效果,嚴重動搖司法權之權威性。 因此,本次講座希望藉此詳細剖析說明不動產執行程序中各種爭議,並提供可供處理爭議之執行技巧及解決方式。
【講 綱】 9/30
一、執行名義之審查二、執行名義之效力及範圍三、執行程序障礙的處理(一)延緩執行及停止執行(二)聲明異議、債務異議之訴及第三人異議之訴四、不動產執行程序的開啟(一)查封、鑑價及詢價(二)定拍條件及拍賣公告10/7
五、不動產執行程序的進行(一)投標及開標(二)減價拍賣 六、不動產執行程序的結束(一)繳納價金及核發權利移轉證書(二)分配表製作及分配表異議之訴七、拍賣錯誤之處理八、點交 不動產用益債權契約的物權化國土計畫法-土地使用管制的合憲性審查民法第742條規定於物上擔保人之類推適用公同共有債權的行使-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789號民事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