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法之「都市計畫審議程序」已於2020年7月1日起開始施行,雖然開啟行政法院得審查抽象都市計畫法規之權限,但其是否能有異於現行都市計畫個案變更之審查制度,容有重大疑義,本講座擬針對本章規定之三大基本問題進行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