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準法、勞工請假規則中,定有多種假別。多數並未提及具體之請假程序 ,解釋上係由雇主於工作規則訂定即可。勞基法第38條特別休假於修正後,明定特別休假之日期由勞工排定(同條第2項)。勞工是否仍須依照雇主所定請假程序請特別休假?雇主能否就勞工提出之特別休假申請為准駁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