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念祖陳慈陽吳永乾鄭冠宇陳彥希
內容簡介
修法重點在於將法官、檢察官、律師及政府法制人員的考試合而為一,在通過統一的考試後,需經過一年的實務實習,才可經各需用機關分別依據考試以及實務實習的表現,任用需用的人才。如此大幅度的變革亦不免引起疑慮,例如在實務實習的過程中受津貼補助有無正當性?是否能夠確保有足夠的實務實習場所?如何控管實務實習考核成績之公平性?實務實習的內容是否能有效對應不同類別法律從業人員的需求?實務實習與考試在最終考核上的分數占比應如何設計?這些問題都有待進一步討論。

 

 

主持人

李念祖 │ 台灣法曹協會理事長

與談人

陳慈陽 │ 考試院考試委員

吳永乾 │ 世新大學校長

鄭冠宇 │ 東吳大學法學院院長

陳彥希 │ 全國律師聯合會理事長

國民法官之選任程式法律人的生涯探索與抉擇法學教育與司法考試改革憲政改革學術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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