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简介】
主持人
林钰雄 │ 教授
报告人
陈玉萍│主任检察官(完整报告,刊登于月旦法学教室第191期会议综述)
讲题:刑法第191-1条之修正过程
与谈人
吴耀宗 │ 教授
蔡圣伟 │ 教授
徐育安 │ 副教授
李圣杰 │ 副教授
潘怡宏 │ 助理教授
许丝捷 │ 助理教授(完整与谈,刊登于月旦法学教室第191期会议综述)
综合座谈
林 芬 │ 参事
吴正道 │ 简任技正
李铭松 │ 石化公会
陈重言 │ 华亚协和法律事务所律师
吴镇宇 │ 委员
徐育安 │ 副教授
蔡圣伟 │ 教授
潘怡宏 │ 副教授
讨论议题
一、新、旧刑法第190-1条规定之分析比较
二、环境犯罪之保护法益之确定与规范构造之形塑
三、新刑法第190-1条之环境犯罪法律性质的定位-行为犯或结果犯?具体或抽象危险犯?适性犯?
四、环境犯罪过失犯之解释与适用问题
五、环境犯罪未遂犯之解释与适用问题
六、环境犯罪之轻微条款的法理基础与解释、适用
七、新刑法第190-1条规定与附属刑法中之环境犯罪规定之竞合问题
月旦知识库关键词搜寻 环境、公共危险、具体危险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