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纲要】
2018年公司法大修的方向之一便是管制松绑,修法后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选择一年多次(按季或半年度)配息,修法解除了一年只能为一次股利分配的管制,以利公司吸引投资人并与国际接轨;除了透过盈余发放的方法进行对股东的分配,公司也可以以减资或股份买回的方式对股东进行分配,这些资金操作都可以使公司将资本分配回给股东,关系到股东对公司投资的收益,所以公司法都有相对应的规范值得注意;然现行规定融券投资人应于配息停止过户前还券了结,因此必须强制回补,可能会产生轧空行情而构成操纵股价之疑虑。
讲题一:公司对股东所为季分派—分派及减资主讲人
洪令家 │ 中正大学法律学系副教授
- 前言
- 盈余分派
- 分派限制
- 分派种类
- 分派次数
- 公司减资
- 减资态样及型式
- 减资程序与上限及相关案例
- 违法减资之效果与法律责任
讲题二:强制回补和操纵股价主讲人
张心悌 │ 台北大学法律学系教授
- 多次盈余分派
- 轧空与强制回补
- 轧空与操纵股价?
- 结论
延伸阅读
- 股东会有无权限变更董事会提出盈余分派议案之问题,陈彦良,月旦法学杂志。
- 特别股股东之权利保障,王志诚,月旦法学教室。
- 多数股东权行使之界限以多数股东于股东会行使表决权为观察,曾宛如,月旦民商法杂志。
- 公司法全盘修正管制松绑与公开透明应并重──以筹资、分配与信息揭露为核心,朱德芳,月旦法学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