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事件法论/姜世明
家事事件法之理论与实务/李太正
家事事件法逐条解析/郭钦铭
家事程序之新变革/沈冠伶
家事事件法于2012年1月11日公布,同年6月1日施行,历经八年多之运作,对于家事纷争之妥速适正处理,已发挥一定成效。然实务上仍有若干争议问题,有待厘清。本次讲座探讨二件台湾最高法院近期之裁判,其一涉及收养关系当事人均已死亡之情形,是否得以检察官为被告,提起确认收养关系存在之诉?或应以何人作为适格之被告?另一则涉及终止收养关系事件,应否及如何行家事非讼程序而交错适用诉讼法理?民事程序法学之解释方法论如何适用于个案,值得进一步分析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