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简介
讲题一:家族突发事变的法律应对措施--辅助与监护法制实例解析
事业强人突遇不测或因失智,陷入无法处理事务状态,偌大累积财富如何处理?庞大企业集团也要随之停转吗?这段期间庞大的照护支出、年幼子女管教照顾,在在也是问题。此时,若处理不当,不肖人士随之趁火打劫,当台湾创业者逐步迈入高龄化时代,成为财富管理业务者必须特别审慎面对的课题。本次活动将聚焦于两则知名的富商案例,以民法规定及法院裁判来做案例说明与指引建议。
主讲人
黄士洲 │台北商业大学财政税务系

【讲 纲】 - 民法监护、辅助制度的简介
- Case1:老董失智,裁定社会局担任辅助人
- Case2:百亿总裁骤逝法院裁定社会局监护幼女
- 家族突发事变如何超前部属的法律建议
讲题二:家族传承事前规划之法律应对措施--意定监护法制与信托并用
台湾行政院107年09月审查通过「民法」修正案,增设「意定监护制度」,成年人得按其意愿选定监护人,让成年人意思能力还健全时,「最小变动成年人监护制度」并兼顾「尊重本人之意思自主」之原则,于法院为监护宣告之时,事前如订有意定监护契约者,以意定监护优先;而信托也成为现代家庭财富传承不可或缺的工具之一。本次讲座主要探讨新增意定监护制度支持台湾现有制度下信托规划之方式。
主讲人
王明胜 │ 执业会计师

【讲 纲】 - 意定监护契约
-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长期照顾服务法
- 监护人之改定
- 意定监护之撤回
- 意定监护人之报酬
- 处分财产
- 意定监护下股东权之行使
- 结合裁量信托之架构
- 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