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简介
主讲人
李建良 │ 台灣大學法律系合聘教授

行政法上之预防性不作为诉讼
【讲纲】
①前导案例与问题提要②预防性不作为诉讼序说③权利保护必要性的判断④预防性诉讼与暂时权利保护⑤综合论述
状态责任与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以公寓大厦管理条例为中心
实务上指出,「行为责任」系指因自身行为(包含作为与不作为)肇致危险者,负有排除危险之义务;而「状态责任」则系以对物之状态具有事实管领力者,得以负责之观点,课予排除危险、回复安全之义务。
然「状态责任」之具体内涵,学界与实务界常有混淆,本场讲座透过公寓大厦管理条例之相关规范,阐释「状态责任」之相关内涵,及「不溯及既往原则」探讨。
【讲纲】
一、行政法学思维方法
1.状态责任 v.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2.学理概念 v. 规范概念
3.讲者见解二、探讨法条一: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8条第1项
1.该条文规范意旨、该条文构成要件解构
2.实务探讨:109年座谈会评析三、探讨法条二: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9条第2项
1.该条文规范意旨及要件解构
2.台中高等行政法院98年简字第44号判决评析四、探讨法条三: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16条第2项
1.该条文规范意旨及要件解构
2.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8年度诉字第70号判决评析五、结语
1.正确辨析状态责任与行为责任
2.正确辨析不作为责任与状态责任
3.法概念、法解释与立法的关联
暂时权利保护的规范体系与实务发展
阐述行政诉讼法上暂时权利保护的制度理念,厘清其与本案诉讼的关系。
分析停止执行与假处分两种暂时权利保护制度的规范体系及其要件。
评释行政法院有关暂时权利保护的裁判见解及其近期发展。
检讨暂时权利保护的制度与运作得失,提出未来修法方向与运用原则。
【讲纲】
暂时权利保护制度的规范体系停止执行的制度旨趣停止执行的程序结构停止执行的声请要件停止执行裁定的效力假处分的制度旨趣假处分的声请要件保全性假处分的实体要件规制性假处分的实体要件近期案例讨论:罢免案之停止执行暂时权利保护的修法方向与建议
【课程特色】1.案例研讨结合理论与实务2.建立规范体系体系3.培养行政法的思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