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简介
主讲人
刘明生│ 政治大学法学院教授


【讲座特色】1.从家事事件法之分类体系,运用丰富且热议的家事争议,讲述现行法与实务运用间之冲突,引导思考产生争点意识。
2.梳理家事法与民事诉讼法间之关系,并结合亲属、继承、及物权法作详细讲解。
3.剖析法条体系 引导思考形成解决问题的逻辑。
| 课 程 纲 要 |
| 堂 次 | 讲 纲 |
| 家事事件法导论 | 介绍家事事件法的立法目的,及其与民事诉讼法、非讼事件法适用范围的不同,及家事事件各个类型分析。 |
| 家事事件程序法理适用论 | 1.详细分析家事诉讼事件与家事非讼事件适用之程序法理。 2.离婚事件就应该适用修正式辩论主义、被强化的协同主义或片面职权探知主义? 3.扶养费事件请求就应采取修正式辩论主义、被强化修正辩论主义、被强化之协同主义、职权探知主义? |
| 家事事件合并论 | 1.家事事件移送与合并之立法规定。 2.家事事件合并请求之解释与适用。 3.家事事件之分别审理与分别裁判。 4.家事事件合并之裁判。 5.家事事件合并情形之救济程序。 6.民事诉讼事件与家事事件合并之问题。 |
| 家事诉讼事件 | 详细讲解各个家事诉讼事件中: 1.当事人适格。 2.诉讼标的 3.别诉禁止原则。 4.确定判决失权效。 5.第三人程序参与的保障。 |
| 家事非讼事件(一) | 1.古典家事非讼事件与私法争议非讼事件(真正争讼事件)之区辨。 2.利害关系人程序参与权保障、扶养请求事件举证责任之问题、文书提出义务。 |
| 家事非讼事件(二) | 1.家事非讼事件重要争议问题之分析。 2.未成年子女听审权保障之分析。 3.程序监理人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