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公私协力的方式,赋予同业团体更大的自律要求,或许可以减省主管机关的很多力气。但市场的风险,消费者必须要自我承担,透过资讯的诱明化,责任必须要投资者来承担这件事情,否则只会回到老路。而虚拟通货的问题,在发展这么久后,我们再也不能忽视其影响,找到法律中应该要有的定位是刻不容缓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