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透过公私协力的方式,赋予同业团体更大的自律要求,或许可以减省主管机关的很多力气。但市场的风险,消费者必须要自我承担,透过资讯的诱明化,责任必须要投资者来承担这件事情,否则只会回到老路。而虚拟通货的问题,在发展这么久后,我们再也不能忽视其影响,找到法律中应该要有的定位是刻不容缓的事情。


主持人

董保城 │东吴大学副校长

报告人

胡博砚 │东吴大学法学院教授

与谈人

杨岳平 │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林纮宇 │恒业法律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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