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简介
主讲人
陈忠五 │ 台湾大学法律学院特聘教授

义务、责任与法律思维
【讲纲】
前言法律与正义法律思维权利思维角度义务思维角度案例分析结语、威权或权威? 发表日期:2021年11月
侵害共有人优先承买权的损害赔偿责任
多数共有人依土地法第34条之1第1项规定,出卖「共有土地」全部于第三人,未出卖的少数共有人依同条第4项规定,是否亦享有优先承买权?答案如为肯定,多数共有人如未通知少数共有人行使优先承买权,反而将共有土地所有权移转登记于第三人,少数共有人知情后,是否仍得主张优先承买权,并以多数共有人已不能履行其出卖人义务为由,依民法第226条第1项关于给付不能的契约责任规定,向多数共有人请求损害赔偿?或仅得依民法第184条第2项关于违反保护他人之法律的侵权责任规定,向多数共有人请求损害赔偿?
台湾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大字第2169号民事大法庭裁定,针对上开问题,统一法律见解,值得重视。本次讲座,拟以主讲人先前发表的论文「多数共有人未通知少数共有人行使优先承买权而处分共有土地的契约责任」为基础,进一步深入探讨相关问题,分析评论其所牵涉的理论基础与实务发展。
【讲纲】
前言 裁定案例事实法律问题法院见解评析优先承买权的目的优先承买权的存在优先承买权的行使优先承买权的侵害结语发表日期:2021年11月
建物外观颜色与预售屋广告的契约效力──台湾最高法院 108 年度台上字第 1201 号判决评释
不实广告充斥、纷争事件不断。广告有维护「竞争秩序」与「契约秩序」二个规范层面。其契约层面中,以消费者保护法第22条有关广告的契约效力问题,实务上最为重要。 台湾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1201号判决,涉及主打白色建物外观的预售屋广告,完工后却是土黄色建物外观所引发的解约纷争。台湾最高法院认为:广告性质属「要约引诱」,广告是否构成契约内容一部分,必须当事人一方经由交涉,将「要约引诱」转化为「要约」后,经他方承诺始可。 此项见解,以「广告性质」、「契约约定」为立论基础,实务上具有代表性,值得重视。本次讲座质疑此项见解是否符合消费者保护法第22条规范意旨,另以「信赖保护」、「法律规定」为立论基础,分析评论台湾最高法院上开判决中牵涉的相关问题。
【讲纲】
判决案例事实法院见解评析问题提出广告具有契约效力的要件广告具有契约效力的排除发表日期:2020年12月
金融机构于受债权质权设定通知时,有无告知质权人其得行使抵销权的义务?
银行定期存款客户,为担保其基于债之关系所生的债务,而以其对银行的定期存款债权,设定权利质权于其债权人,乃社会上经常利用的债权担保型态。于此情形,受让定期存款债权的质权人,于通知银行债权质权设定时,银行对其定期存款客户如因金钱借贷关系而另有贷款债权存在,将来可能行使抵销权,却未告知质权人者,则银行嗣后是否仍得对质权人行使抵销权?其抵销权的行使,是否违背诚实信用原则?
此项问题,涉及「抵销权」此种形成权,其权利行使,是否仍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问题。台湾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1039号判决中,台湾最高法院与原审法院见解不同,值得重视。
实则,该号判决另衍生更值得思考的问题:银行于受债权质权设定通知时,有无告知质权人其将来可能行使抵销权的义务?银行违反此一告知义务,致质权人无从评估债权质权设定风险,尽早采取降低风险或维护自身权益措施者,银行就质权人因此所受损害,是否应负赔偿责任?其损害赔偿责任的法律性质、规范依据、责任要件为何?
【讲纲】
问题判决案例事实法院见解评析抵销权行使是否违反诚实信用原则金融机构有无告知质权人其得行使抵销权的义务告知义务违反与损害赔偿责任发表日期:2021年06月
遗嘱无效致侵害遗赠利益的损害赔偿责任──从一则考试试题谈思考论证方法
2022年2月,台湾大学法律学研究所111学年度硕士班招生考试,有一则试题如下:
甲经营事业有成,名下有大批不动产、股票及现金存款。甲因年事已高,又诸病缠身,自知来日不多,为避免死后儿女争产,破坏手足感情,乃委请乙律师依其口述意旨,为其撰写遗嘱,并担任见证人。甲在遗嘱中指示:其身故后所遗财产,分成三部分,其中二分之一归属次子丙,另四分之一归属其年轻时相知相遇,且为同班同学的恋人丁,另四分之一归属于长子戊,其配偶则不得分配遗产。不久,甲因病去世,丙、丁主张依遗嘱内容分配遗产时,才惊然发现,该遗嘱因见证人人数及资格不符法律规定之要件而无效,不能依遗嘱内容分配遗产。丙、丁气愤之余,将矛头指向乙,起诉请求乙赔偿其因不能依遗嘱内容分配遗产所受的损失。乙则以:愿意全额退还律师报酬,但拒绝赔偿丙、丁巨额损失等,资为抗辩。试问:丙、丁之请求,有无理由? 本次讲座无意针对该则试题进行解答,而是有意藉由该则试题可能的回答,分析法律人常见的思考论证方法,提出一些现阶段法学教育、专业考试、审判实务必须面对的问题。
【讲纲】
试题内容分析结构责任主体:订立无效遗嘱的律师应否负责?保护主体:区别法定继承人与受遗赠人的损害?责任基础:区别契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赔偿请求?思考论证契约责任侵权责任再回契约责任?再回侵权责任?发表日期:2022年03月
【课程特色】1.引领思考「契约中义务本质」为何2.以实务判决带出民事法上核心观念3.评析实务见解与现行法体系之妥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