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简介
主讲人
陈立夫 │ 政治大学地政学系兼任教授

私有土地所有权之灭失与回复──土地法第 12 条规定适用之现况与问题点
台湾日治时期,原属私有土地因划定为河川区域,致被涂销所有权登记;台湾光复后,此等土地又因河川整治,被认定为浮覆地,而登记为公有。近年,都市发展结果,此等土地之原所有权人(含其继承人)引据土地法第12条第2项规定,请求回复所有权之事件频传(台北社子岛、新北新店溪、大汉溪沿岸地区,尤为显着)。而此等事件之相关法律议题,殊值关注。
【讲纲】
土地法第12条关于私有土地所有权灭失与回复规定之意涵私有土地所有权灭失之原因:台湾日治时期及光复后之情形私有土地所有权回复之重要行政见解与问题点私有土地所有权回复之重要司法见解(包括台湾民事法院及台湾行政法院)土地法第12条修正草案内容、问题点与应有方向
再论私有河川土地所有权之回复──土地法第12条第2项规定适用之轨迹与现况
报告人:陈立夫│政治大学地政学系教授
【讲纲】
前言宪法第24条于制宪稿中诞生宪法上法律保留与法律上法律保留之宪法意义德国现行国赔责任是建立由民法出发台湾民事法院累积的「判例法」(case Law)台湾国赔法立法努力台湾宪法第24条建构国家自己责任之必要性(代结论)
主持人:刘宗荣 │ 前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与谈人:朱柏松 │ 前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与谈人:谢哲胜 │ 中正大学法律学系教授兼法学院院长
【与谈大纲】
国家责任法体系(国家行为)公权力行为→依职权之行为双阶理论责任竞合?诉讼双轨制总 评:廖义男 │ 前台湾司法院大法官
发表日期:2021年12月
【课程特色】1.土地法第12条详细解构 2.重要实务见解分析3.外国法制度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