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主讲人

邵庆平|台湾大学法律学院特聘教授


 

【专题简介】

依公司法之规定,董监事选举采行强制累积投票制,优点在于少数股东保护;缺点则易使公司内部经营阶层的意见不一致。因此讲者认为采行累积投票制的结果就是呈现比例代表,使实力派股东能进入董事会。再藉由表决权拘束契约来讲述台新彰银案的争议,并探讨实务历审见解的歧异争议。

 


【讲纲】
  • 1. 案例提出
  • 2. 基本概念:累积投票制
  • 3. 累积投票制的意义
  • 4. 累积投票制与公司治理
  • 5. 累积投票制与表决权拘束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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