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讲纲】

  • 前言
  • 壹、中国民法典第533条
  • 贰、台民第227-2条第1项
  • 参、中国民法典第533条与台民第227-2条第1项的比较
  • 肆、评估
  • 伍、问题与研究
  • 陆、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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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讲人

    彭凤至 │德国慕尼克大学法学博士

    主持人

    费安玲 │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教授

    与谈人

    Stefano Porcelli│义大利布雷西亚大学教授

    戴孟勇│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副院长

    杨自然│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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