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刑法》第43条但书规定,“因自己的意思中止犯罪的”成立中止犯。对于何为“因自己的意思”,一直以来作为中止犯的任意性要件,引起了巨大争议。本主题想通过分析日本既往的刑事判例,达到下述三个目的:(1)尝试梳理判例对犯罪中止的任意性判断的基本态度;(2)分析判例是基于何种判断要素、采取何种判断标准来判断任意性的;(3)梳理判例中的任意性判断与中止行为的认定之间的关系。
【讲纲】